食品安全新播报 巧巧(漯河)食品公司产品抽查不合格

时间:2015-10-29浏览量:1165

      近日,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(2015年 第80号)获悉,近期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、肉及肉制品、蛋及蛋制品、调味品、薯类及膨化食品和蜂产品等6类食品668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655批次,不合格样品13批次。

      其中,肉及肉制品183批次,不合格样品3批次,占1.6%;蛋及蛋制品28批次,不合格样品1批次,占3.6%;调味品106批次,不合格样品3批次,占2.8%;薯类及膨化食品6批次,不合格样品1批次,占16.7%;蜂产品105批次,不合格样品5批次,占4.8%;粮食及粮食制品240批次,未检出不合格样品。

      产品抽检涉及很多问题。肉及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、大肠菌群超标,蛋及蛋制品检出不符合商业无菌要求,调味品总酸不达标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、检出不得添加的罗丹明B,薯类及膨化食品检出大肠菌群超标,蜂产品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、检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。

      抽查样品中,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繁昌路(又名纬二路)企业巧巧(漯河)食品有限公司,生产的产品巧玲珑大虾条(焙烤型膨化食品),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7日,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,标准为≤90 MPN/100g,实际检测为230MPN/100g,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。

    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企业所在地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浙江、河南、四川省(市)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、召回等措施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8个省(市)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,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、数量和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。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。

      各地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,以及企业整改情况,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