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关注土壤污染

时间:2018-01-12浏览量:1983

昨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《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》,部分委员关注土壤污染问题,呼吁国家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保障力度。

“土壤污染状况底数还不清”

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清泉表示,对于土壤环境状况,报告列出了前几年土地污染调查的结果,大致反映了我国土壤环境污染的状况。“但还不是很准确”,他强调说,“问题在于我们调查点位设置的密度不够。我们的点位设置是10×10公里或8×8公里,一个网格,也就是说近100平方公里才一个点位,这样的调查是不能准确地反映土壤污染状况的。这说明土壤污染状况底数还不清”。

委员严以新也提出,常州“毒地”事件暴露出点位设置的密度问题,“最近常州外国语学校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,该校周边的化工厂好几家,为什么还要在这个地方建校?”

严以新提出,上述“没底”折射出土壤环境的数据缺失,“2005年到2013年实施的(土地环境)调查是630万平方公里,采量点比较粗,起码大于1平方公里采一个样,现在正在细化,如果采量点粗的话,像常州外国语学校应该是有历史资料的,建学校时应该知道土壤环境的状况”。他强调,“对土壤污染要做到心中有数,如果心中没有数,就谈不上土壤污染治理”。

需增加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

委员杜黎明也提到了常州土地污染问题,“这次事件再次暴露出土地污染的危害性”。他列举了报告中的三个专项资金数据: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7亿元,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6亿,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1.5亿元,提出“仅就这个口径来比,土地污染防治的专项经费仅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的35%和水污染防治经费的30%。而实际上土地污染远大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难度。目前,资金的保障方面差距这么大,要想把工作做好,怎么可能?因此,建议加大财政保障的力度”。

严以新也强调,土壤修复需要加大国家投入,“我们投入的资金最高要达到6万亿,在整个‘十二五’期间,由于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是300亿,和6万亿相比差得太远,在土壤修复上需要国家的投入,在政策层面上也要注意采取一些合作的模式,如PPP的模式”。

土壤污染防治“仍然找不到一个好的办法”

委员黄伯云说,工业化大发展带来的土壤重金属污染,“仍然找不到一个好的办法,仍然有非常艰巨的任务”。

他表示,对于重金属污染特别严重的地方,现在采取的措施多为治标之策,比如把所有的土都挖出来,重新提取重金属,“这是一个非常艰巨、非常笨拙的办法,而且也不能处理很多,只能处理原来污染最严重的地方,或者堆放这些重金属的局部地方,只能是局部处理”。再如从种植水稻改为种植棉花,“因为种水稻,不能吃,重金属含量太高了,种棉花没有关系。可是任务仍然艰巨,要多少年才能通过棉花这样的植物成长把它(重金属)稀释掉呢?”

他强调,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,“这都是科学技术面临的重大问题”;“我们还要更加进一步地依靠科技进步解决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”。